3月17日,吉林省财政厅、省粮食局和省工信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做好2016年1-6月省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自购加工玉米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吉财粮〔2016〕149号),对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2016年1-6月份在省内自购自用的玉米,按实际消耗数量,每吨给予150元补贴。此期间国家出台玉米“去库存”、加工企业补贴等相关政策与本补贴政策差异较大时,届时再统筹研究相关补贴政策。补贴条件及范围、补贴资金的申报材料、审核、拨付及监管等事宜仍按省财政厅、省粮食局《关于印发<吉林省玉米深加工企业自购加工玉米补贴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吉财粮[2015]703号)执行。
(吉林省粮食局)